今年是抗戰勝利的70周年,政府擴大紀念,並復刻民國35年(1946年)的抗戰勝利紀念章,自6月9日宣布接受申請,頒給包括現住於臺灣、澎湖、金門、馬祖、香港、澳門、大陸與海外地區之民國34年(1945年)9月3日前入伍參與抗戰的國軍官、士、兵。
得知這項消息的我於第一時間告知父親,並獲父親所託,向國防部詢問已過世者可否由後裔代為申請。惟可惜的是,僅限仍健在者,始可申請。至於已過世者,還要研究。
經多人反映,7月2日國防部宣布開放已過世者得自7月16日起至明年1月31日止由二等親內的家屬代表申請,身為長子且崇拜祖父的父親遂依國防部所頒布的作業規定,向祖父原屬空軍申請。
今天終於看到今上追贈予祖父的「中華民國抗戰勝利紀念章」(編號:抗勝字第1040300169號)、證明書與《中華民國對日抗戰紀要》。這是對祖父抗戰功績的再次肯定,也是繼蔣公後祖父再次獲得中國正統領袖以國家元首的身分頒授勳獎,值得家族銘記,也讓身為子孫的我感到光榮。
目前臺灣民粹橫行,不但陷入內耗,國家認同亦越益分歧,而竄改歷史、辱罵先人更是常見,讓人憂心。希望政府能振作,還原並重視真實的歷史,加強人民對國家的認同感。同時,「沒有永遠的敵人,沒有永遠的朋友」,紀念抗戰並不意味要永遠憎恨日本。希望同屬中國文化圈的中華民國和目前未能統治的香港、澳門、大陸和蒙古等地區,以及南韓、北朝鮮、日本、越南等其他國家與地區,能在未來放下紛爭、仇恨,更緊密團結地為彼此爭取權益,創造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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