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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行動去幫助需要的人民)

 

330日國民黨中央黨部律師服務紀要

 

    有機會,多關心她!」服務結束後,回想起民眾的眼淚。想了想,應該多關心一下,撥了通電話,給陪伴而來的人。

 

    今日是我在國民黨中央黨部的第14次服務。1000開始,1201諮詢延後結束,並於1210撰寫服務紀錄完畢。

 

    今日共服務2人,皆諮詢:

1. 1人:民事,勞動(第一審被告)

2. 2人:民事,侵權行為(起訴前原告)

 

    很多時候,回憶很痛苦。卻又不得不

 

    在案件處理上,往往會有各種問答,其實這些都是在回憶。會讓人想起事情的經過,甚至是受到的傷痛,留下眼淚。

 

    對被害人而言,可能會想要逃避,不願再次想起。只不過也往往只有當事人才了解事情的全貌,回憶其實也是在幫助處理的人乃至檢察署、法院明白誰對誰錯。

 

    既然如此,回憶就非常重要了!在說給別人聽前,是不是自己應該更清楚情況?更了解哪些可以告,哪些不能告?

 

    我通常會建議當事人「先()成文字

 

    文字可以詳細地描述發生的情況。「人、事、時、地、物」可謂是耳熟能詳,但確實需要這樣詳細寫。有條有理,寫成一篇能夠閱讀的故事。

 

    文字還可以整理出重點。寫的過程,其實也是在思考,會慢慢了解裡面隱藏的關係和深層的問題,以及所發生的情況裡,究竟哪些地方感到委屈或有問題。

 

    然後在那些地方註記有哪些證據。

 

    這是個篩選的過程,會更進一步了解到那些感到委屈或有問題的地方到底是純道德上問題,抑或已經涉及法律。涉及法律者,證據是否已經足夠到可以提告,而不夠者又該怎麼蒐集。

 

    這也有助於當事人說明。很多人不善於言詞,抑或是沒有切中要點,這樣可以幫助他們講出完整又詳細的故事,也比較不會緊張。

 

    看了看民眾發紅的眼睛,能感受到她心中的苦楚。詳細地解說她現有準備的不足,以及上面整理的方法。

 

    希望幫助民眾解決問題,更希望她不再哭泣、不再愁苦!

 

附記

 

    這日被安排在黃敏惠市長在中央黨部的副主席辦公室服務。真是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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