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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前閱覽書狀準備的我)
「請多照顧你太太」調解成立後,我語重心長地對當事人說。
勞力、時間、費用,讀書時琅琅上口。但工作後,才明白其中的艱辛!
或許要經過好多年,案件才會告一段落,而期間每次出庭,舟車勞頓,耗費的金錢更可能巨大,卻不一定有好的結果,這樣的成本、風險是否值得,就見仁見智了!
因此許多人選擇花錢消災。
分析一切對錯得失,當事人願意嘗試調解,過程中自是設法幫助當事人壓低金額,並確保其他權益不受損害。
「這樣會不會對你不好意思?」當事人說。
很多時候,需要現場給付。但當事人身上沒帶那麼多錢,我趕緊拿出當事人前一天交付的律師酬金,作為給付給對方的金額。
「沒關係!之後再給我」因為當事人不再煩惱更重要。
調解成立後,想得更多的是當事人的家庭。
外面的花固然漂亮,但只有家裡的那朵才是最美麗的。患難時刻,我看見當事人的妻子為了丈夫,同甘共苦,奔波努力。
請好好珍惜自己的妻子,多多照顧她,不要再讓她委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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