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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給我的嘉義市勞資爭議調解委員公函和識別證)
7月13日(一) 10:15,嘉義市政府來電,希望我擔任嘉義市勞資爭議調解委員。9月8日(二)12:00,接獲公函。今日18時,市政府辦事結束,順道領取識別證。
老闆就一定慣嗎?不!我見過很體恤員工的雇主,甚至我的當事人裡,更有為員工挺身而出,被砸漢堡侮辱的好人。
員工就一定刁嗎?不!許多艱辛超過我們的想像,甚至聽聞後,也感到憤怒,站出來為他們捍衛權益。
勞資之所以會發生爭議,往往是因為「付出」的問題。對老闆而言,該給予的金錢、休息時間和其他待遇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對員工而言,該努力的工作是否辛勤認真。而一旦爭議發生,激烈對抗下,不但漫長,更是兩敗俱傷,是不是有更好的做法,快速且平和解決問題?
因此有了調解的設計。
過去都是代表其中一方主張辯論的我,如今也有機會擔任委員,協助雙方達成共識。
委員是主持人,更是能否順利的關鍵。不只要掌握法令,更要了解人心;不只全局都要思考,更是每一處都要用心
謝謝嘉義市政府和黃敏惠市長的信賴。無論是老闆,還是員工,受到委屈請不要擔心,我會每一件都認真辦理,我期許幫助雙方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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